為了銀色輸送帶的結局,我頹廢了很久,就是寫不出來。本來的結局(現在說出來就沒什麼意義,但反正也寫不出來),是想說給大家一個好死,讓主角們手牽手離 開中繼站。但是,讓人好死這種事,向來跟我的個性不合。我難搞,吹毛求疵,就是愛「my pace my pace」的慢慢搞死大家。若照最初的計畫,這將會是一個非常黑灰色的故事,而且每個人都沒什麼個性。現在後者是做到了,因為在我拙劣的文筆下,這些角色 們出場都淪為戲份多的路人甲乙丙丁,而且整個輪廓非常朦朧。這種朦朧的「特質」,相當程度反應了我在社交上的缺點:如果新認識一個人,我通常會記得的是那 個人的味道,手的溫度。男性的話會看一下他西裝袖釦的花式(大部分三十下的男士們都很欠缺這種細節,三十五以上的有的會使用,五十以上的通常帶袖釦只是習慣,但不代表格調。)有一次看到一個男士帶了一對cufflinks,竟然是阿姆斯壯登錄月球紀念,我對那位男士的印象就很深刻,而且他還三十不到。女性的話會看一下她的指甲。女性的指甲很能代表主人的個性,用強烈顏色的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自己愛特立獨行,另一種是希望自己能特立獨行。到底碰到的是不是真正特立獨行的人,就要靠談吐來辨別。低調的顏色則反映出主人務實的作風。如果完全不使用指甲油,而把指甲剪得很短,這類人有一種實驗室精神的堅持。若指甲長又沒上指甲油,卻是一種疏忽的表現。

雖然我可以對這類小事做種種分析,在社交上我是相當白癡而且低能,跟陌生人眼神相接都像極了上吊前的那一刻,而要開口說話,就像是要狠下心踢掉繩子下的椅子一樣。對我來說,看別人來來去去的確輕鬆許多。但這也不表示我事事觀察入微,I just look. I don’t see. Most of the time.

上個禮拜我從一個荷蘭人和一個巴基斯坦人身上學到一點社交生存必殺技:「收集報章醜聞當成閒聊的破冰器」。醜聞比天氣好用,因為天氣就只有一點點話題。「你喜歡今天嗎?」「喔,這天氣太美了\不錯啊!\真糟。」而且碰到不能說完全陌生的人,這招就技窮了。上個禮拜在一個小型餐會上,我坐在荷蘭人旁邊。荷蘭人劈哩啪啦說起塔利班,回教聖城,回教女性的面紗,可蘭經教義等等等我類(或者是說,我)插不上嘴的話題。最後聊天的方向轉向巴基斯坦,忽然這兩人提起最近印度國家槌球隊前隊長高調跟巴基斯坦網球選手宣佈婚訊後,被發現前隊長幾年前其實已經透過電話娶了一個印度女子之八卦。我剛好看到這個新聞,就聊了起來。回家以後我想我應該對每個國家的人,都專精一個話題。譬如說荷蘭人也許是「舊荷蘭屬地」「阿姆斯特丹的性產業」,對巴基斯坦人也許是「塔利班」「內亂」「對印度的感覺」,對南韓人就是「北韓核武」「安重根」「韓國電視產業」之類的話題。日本人可能就是「萎靡了快二十年的經濟」「政治冷感」「賞櫻」「拉麵」吧?

在這一團想寫又寫不出來(跟便秘的感覺應該有得拼),想拉勒又拉勒不順,想自閉又渴望社交,想跟鄰居聊天氣但是不確定鄰居太太叫什麼名字的情形下(我真的忘記她叫什麼名字了!),blog放著長蟲也是必然的結果。

再把焦點拉回小說身上。正子阿姨怎麼死?這個問題想了有一陣子。正子阿姨一開始被寫到小說裡的時候,是不需要死的那種。但是後來寫一寫變成「還是讓正子死好了,比較方便」這種狀態。既然要讓正子結束,那就要想一個方法,讓這個已經被我寫到非常欠缺情節的故事有點漣漪。但是到底要讓正子死在紹恩之前還是之後?光這個時間點我就考慮了非常久(內含無所事事發呆吃巧克力看修傑克曼電影的時間)。

紹恩怎麼死也沒想好。小說一開始時,我已經想好紹恩要死在哪裡了。某一個秋天的晚上,我開車走400公路北上到阿岡昆省立公園。晚上的公路車速極快,但那是個週五的晚上,北上渡假的人很多,竟然導致塞車了。在那塞塞走走停停的過程裡,我看到公路旁邊的麥田。麥田已經收割,剩下的麥梗被機器收集起來,紮成一綑綑的麥梗磚或是麥梗餅。那些麥梗餅很巨大,往往就躺在收割後的麥田裡等待被收集起來過冬。月光下那些巨大的麥梗餅微微反應著月光,麥田一片漆黑,遠處有一個鐵皮的穀倉矗立在月光下,冰涼的空氣從車窗吹進來,我看著一條沒有鋪上柏油的小路通往遠處的穀倉,在更遠的地方有住家的燈光,溫暖地點亮著附近那一圈地。北國鄉間的夜空總是星光燦爛,那時我就想:

「啊!讓紹恩死在這種秋天的晚上的穀倉裡,被女主角抱著,好像是個不錯的結束方法。」

最主要是因為那時候一心想往超級悲情的方向前進,所以才狠心地想將男角兒給送到冷颼颼的穀倉裡去bow out。後來寫著寫著,又不捨得讓他bow out的這麼慘,就這麼留著不知道該怎麼處置。所以我很羨慕一些一開始擬定計畫就開始疊床架屋的寫手,我寫的方式很像夏天的常春藤,太熱時缺水就不想長,晚上露水多就睡飽飽,快到夏末後會奮鬥一下,秋天到時就覺得「哎呀,竟然是這種時候了,怎麼寫啊?季節早過了!」,接著準備冬眠。

完全是散漫沒自制的寫法啊!

紹恩反正遲早都是死,怎麼個讓他好死是我的責任。我還答應那個讓我把他寫成紹恩的同學,一定會給他一個最好的結局,所以場所和過程還是再想想。寫了幾百字後,覺得「不如讓正子先掛吧?」,就把原稿廢置,先寫正子,但是一千字後,想想還是應該讓紹恩先掛,而且誰說主角兒不能早一點點掛點?也許最後我會用抽籤決定。

最後在遙遠的未來的幾章倒是好寫,寫起來也很快。

有時寫不出來就帶著小桃子去散步。看著她圓滾滾的背影,我並不覺得當一隻狗比當一個人幸福。狗在現代社會中,如果沒有好主人,那與生俱來的一腔愛意和絕對的忠誠就白費了。所以我盡力給小桃子一個舒服的環境,以免他去狗公園跟其他狗進行交流時產生下列對話:

小桃子:「你家主人對你好嗎?可否給你吃巧克力?」

其他狗:「我家主人很壞,根本不給我吃巧克力,每天還要去叫他們起床帶我去撇條!」

小桃子:「這點我們家主人倒是被訓練的很好,早上會來叫我起床。不過巧克力也是不給吃!」

其他狗:「你的零食是哪一牌的?我的是超好吃的寶x牌喔!油油的很好吃!」

小桃子:「啥?我阿母沒給我吃過寶x牌!她只給我舔拿來塗早餐麵包的餐刀上面的一點點花生醬而已!而且我吃的小餅乾只是香,一點也不油,齁~」

其他狗:「那你可真錯過了很多東西啊!」

等等等之犬類對談。

帶小桃子去散步一小時後,常常也還是寫不出來。但帶小桃子去散步還有個好處,特別是在禮拜五下午時,因為那時囉哩囉唆的上海妹總是會打電話來!上海妹說話沒重點,總是來尋求溫暖語句的安慰,剛開始我還不吝嗇,但最近這幾次我也受不了了,特別是他頭上那陣烏雲總是會透過電話線飄到我這頭來。我知道我絕對不會讓上海妹出現在我寫的任何小說裡,要重溫那些索然無味千篇一律的對話,不如不要寫。

微網誌的興起也相當程度抹殺了我blogging的興趣。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因為:

年紀大了!

這點就不想多加解釋,大家有目共睹。

上次去曼谷時到Hotel Oriental去參加一個場合,服務生很詳細介紹了一些來Hotel Oriental 解決他們的writer’s block的作家。拜託!這根本就是非常殖民時期的感覺,一些白人拿著錢到花費低廉的東南亞當大爺,把當地人當土著一樣使喚。玩樂一兩個月後,回國去繼續寫作。這種作法,現在台灣流行的中文叫做:「放空和充電」。

我這種人無時無刻都在放空,但是沒電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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