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做了幾件笨事。之前收到西演誒的email提醒大家該要填會員申請表了。那時稍微看了一下,沒點到連結去因為也沒時間弄那些東西。等做完presentation後點進去看,發現會員表要一個西演誒幫你簽名才能提出申請。之前我問上海妹時,上海妹支支嗚嗚的不肯太明說,結果才吐露她去年是在網路上找一個好心的大陸人同胞幫他簽的。我就在想說上海妹明明工作經驗就不夠(印象中正職只三個月),原來她是用掛單的方式。

因為我和阿P的公司改名字了,我又不想再重新提交一份practical experience form,所以我就做了一件蠢事:在申請表上,寫umployeed,然後把表email 給我AP的老師請他幫我簽.....

上次提practical experience form時,是在2008年夏天,我記得後來收到一封信說經過評估結果,我是CS2。之後印度男有提到說西演誒有寫信追他要做 work form,因為他上次做work form時自己亂勾,全都勾CS1(他以為CS1比較厲害)。我那時就說沒有人來叫我要補form,菲律賓瑪莉亞就說:「那表示你不需要」。其實我也可以填自家公司上去,但是就是懶得再去搞一次那個work form,就想說反正都qualify了,寫unemployeed也無所謂....

人懶到無可救藥了!我想AP的老師有嚇到....

第一件蠢事。

第二件蠢事是,我剛手賤寫信給西演誒問說:「原來工作的公司改名的話,需要再填一次表吧?」我用的是現在式! 如果AP的老師夠雞婆,今天就幫我把表傳真給西演誒的話,我就「逼ㄚ康」了!

唉唉唉唉唉!

人蠢沒藥醫啊! 因為如果西演誒說因為之前deferral的關係我要再次meet工作經驗要求的話,我就只有(1)厚臉皮跟老師一五一十說出自己的醜事,(2)直接作廢老師那張,找上海妹另外幫我簽一張(因為上海妹已經是西演誒),或者(3)用一種還沒想到的方法來補救。

當初實在應該聽阿P的話,用自家公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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