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相當不要臉的去煩D教授請他幫我改一篇要交出去的報告.想想才兩頁,不到750字,對D教授來說應該遊刃有餘,用上館子當酬禮應該就可以了吧!昨天一早心狠手辣把檔案e-mail到D教授的辦公室後,還是秉持著良心跟D教授說:「請幫我看看改一下文法吧!不要花太多時間.」

D教授的第一篇e-mail是:

I have spent one hour and am only half way through. I will be teaching in 10 minutes. Will work on it again when I have time throughout the day.

等到第二篇e-mail是好幾個小時以後.D教授在電話裡說:「用字有些重複,選字很重要,不然唸來唸去都是那幾個形容.文法倒沒有問題.」

本人又驚又喜,不可能不可能!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吧!竟然文法沒問題?

D教授繼續說:「base scenario那段,嗯.......」

「怎樣?那裡喔,前面三句都是重要的假設,如果沒有那三點假設後面就不行了.」

「嗯嗯....唔...」

聽起來有點像是需要消耗掉至少40粒timbits的困境.

D教授:「你這個報告寫的跟很多加拿大人寫的一樣.」



霎時覺得有點點高興,這是說我已經換成西方思考邏輯?還是....?But any Canadian knows that the meaning of "canadian" is two-fold. 這是台裔加拿大人的本能直覺.

「這是什麼意思?」我在電話這頭問.

「我一些學生也會這樣,就是......一盤散沙.一個重點一句,重點跟重點間沒關係.看不出因果關係就這樣寫了一段.」D教授顯然沒有看到我身後的那一桌澎湃的廣東菜料理和40粒Timbits外加兩杯double double咖啡,這種話竟然就這樣說出口!

接著D教授開始以改學生論文的觀點提出一些建議.有一段經過他重新把句子的順序編排後,看起來果然煥然一新.我在電話這邊也抄下他的一些提示.過不久,D教授改過的檔案就又回傳給我了.可憐的D教授除了被我轟炸外,晚上還要改考卷,明天和後天還要去學校監督助教改另外兩科的考卷.

「那我可以去M大學圖書館繼續做我的下一個case,說不定可以來得及弄出來給你看草稿?」我非常厚臉皮的說.畢竟有博士幫忙改英文作文可是奢侈的事情啊!既然博士被綁在學校裡跑不掉,說不定花兩杯咖啡錢外加一盒timbits又換來私人編輯服務?

「無所謂啊!」

「不會太麻煩嗎?」

「你週六寫不出來的啦!我敢跟你打賭!今天這篇是明天要交的吧?照你這種進度怎麼可能週六寫出下週五要交的東西?來吧來吧!」

D教授實在太了解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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